部分烈士子女认定办理流程
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
事项名称 | 部分烈士子女认定 |
设定依据 | 《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意见书的通知》(冀民[2012]14号) |
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| 365体育投注一直进不去_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_beat365网站地址民政局优抚股 |
责任岗位 (列明各责任岗位人员及其时限) | 初审(村、村委会、不计时)→审查上报(乡民政办、民政所长、5个工作日)→审核(优抚股、黄海燕、1个工作日)→公示7天(村、村委会、不计时)→审批(主管局长、占桂成、1个工作日) |
办理时限 | 7个工作日 |
审批流程(列明省市县各级审核环节及其时限) | 初审(不计时)→审查上报(5个工作日)→审核(1个工作日)→公示7天(不计时)→审批(1个工作日) |
监督电话 | 0314-3011337 |
办理条件 |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的无工作单位、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。 |
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| 1、本人书面申请书 2、身份证复印件 3、户口簿复印件 4、烈士证明书 5、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 6、本人与烈士或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