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(植物检疫部分)
序号 | 违法种类 | 违法依据 | 违法严重程度 | 情形 | 处罚幅度 | |
67 | (一)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、品种,隐瞒受检物品数量、受检作物面积,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; | 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》(农业部分)第二十五条: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;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,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,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。 | 一、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| 轻微 | 未引起疫情扩散,涉案物品价值2000元以下 | 处300元(含300元)以下罚款。 |
一般 | 疫情扩散不超过10亩,涉案物品价值2000元以下 | 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,处300元以上500元(含500元)以下罚款。 | ||||
严重 | 疫情扩散超过10亩,或涉案物品价值2000元以上 | 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,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 | ||||
二、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| 轻微 | 未引起疫情扩散,涉案物品价值4000元以下 | 处违法所得1.5倍以下罚款。 | |||
一般 | 疫情扩散不超过10亩,涉案物品价值4000元以下 | 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,处违法所得1.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。 | ||||
严重 | 疫情扩散超过10亩,或涉案物品价值4000元以上 | 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,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