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冀政字〔2019〕52号)和《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承市政字〔2020〕29号)文件精神,为全县加强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,结合本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,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0年11月1日-2020年12月1日,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:
1.联系人:姚宏金
2.联系电话:0314-3013838
3.意见反馈邮箱:fzb105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