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
案件编号 | 违法事实 | 处罚依据 | 处罚结果 | 处罚日期 |
承县市监处字(2021)第23001号 | 王亚丽于2021年9月29日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、缓刑一年.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 |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,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| 2021年10月22日 |
承县市监处字(2021)第23002号 | 潘治实于2021年10月12日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、缓刑一年.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 |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,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| 2021年11月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