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要求,我社认真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,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:
一、总体情况
(一)高度重视,扎实推进
我社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将此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共同部署,扎实推进,按照“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专门股室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,有力地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圆满完成。
(二)严格审查,规范程序
我社按照《条例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网上政府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,严格按照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、不予公开三类进行管理;建立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查机制,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完善公开内容的分类,积极处理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;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公开内容和工作职责,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
2018年,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。
(二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
1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。包含执法事项清单、行政权力清单。
2、事前公开。包含“双随机”抽查计划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、行政执法文书样本、行政执法相关流程图。
3、部门决算。包含2018年财政预算、2017年财政决算。
4、事后公开。包含“双随机”工作抽查结果。
5、办事指南。金融扶贫担保贷款办理流程、贷款企业应提供资料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流程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8年,我社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我社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收费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
2018年,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
2018年度,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,主要表现在: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。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。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。
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,下一步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:一是加强制度落实,不断丰富本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。二是理顺工作机制,加强研究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。三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,及时反映供销改革工作新思路、工作进展情况、经验和问题,提高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、开发利用水平。
2018年12月29日